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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兴庆区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将被罚
最高罚200元
2020-03-12 11:07:43   
2020-03-12 11:07:43    来源:银川晚报

  近日,兴庆区发布通告,4月1日起将加强管理非机动车停放,引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

  按照要求,兴庆区辖区内所有非机动车必须在相关部门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或已划定的停车线内规范停放,严禁在主次干道、街巷支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随意停放。在允许停放的路段和场所,所有停放的非机动车都必须依次、有序地在停车泊位或停车线内顺向停放,车头朝向一致,同时保证车身全部在线内。

  临街临路商家店面要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要求,严禁非机动车在“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乱停乱放。对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临街临路商家店面应当予以劝阻,引导客户、店员等非机动车骑乘人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对店面门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经纠正仍没有明显改观的,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商家处以500元罚款。

  各共享单车运营单位要做好线下车辆日常维护,按照不低于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车辆管理员,对乱停放车辆开展日常规整,大型商业区域、公共交通枢纽站、学校、医院、公园广场等车辆集中密集区域要安排专人驻守管理。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兴庆区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违规行为将根据车型分别处以20元~200元罚款。拒绝配合或无法当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由驾驶人或车主前往执法部门接受处罚。

  经相关部门扣留30日后不领取的车辆,公告3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由相关执法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阻挠、干扰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肖梦琪 吴健)

【编辑】:王小梅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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